溫哥華空運至台灣的速遞聲明
1. 含有豬肉,牛肉,雞肉等肉製品, 水果 及人蔘,處方藥、管制藥品及毒品均不得空運至台灣;
2. 保健食品一個包裹不能超過20罐,每個品種最多12罐。滴劑類的保健食品如小瓶裝蜂膠滴劑,一箱不超12支;
3. 高濃度的酒精等易燃物不得空運至台灣,如有需求,需要特別處理;
4. 酒類產品每個包裹不得超5L;
5. 每箱内的食品净重不能超過6kg ;
6. 回流行李沒有重量限制,70%為用過的個人物品即可;7. 所有包裹運費為門到門服務,不含關稅。如被海關抽調稅,為了不影響清關時效,我們會先代繳稅金,並提供海關完稅單,派件時由快遞公司跟收件人收取,實報實銷;
8. 自行打包時,請注意包裹防水;
9. 包裹內容的液體類產品,易碎物品請提前通知,並注意防水和保護;
10. 收件人需要下載EZ Way做實名認證;
11. 可以寄含鋰電池的產品,如手提電腦或手機等,只需要預先通知。
12. 詳細空運操作可參照台灣財政部關務署官網公佈的聲明執行:https://web.customs.gov.tw/singlehtml/3150?cntId=cus1_3150_3150_14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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